
蔡文姬
蔡琰,字文姬,又字昭姬。生卒年不详。东汉陈留郡圉县人,东汉大文学家蔡邕的女儿。初嫁于卫仲道,丈夫死去而回到自己家里,后值因匈奴入侵,蔡琰被匈奴左贤王掳走,嫁给匈奴人,并生育了两个儿子。十二年后,曹操统一北方,用重金将蔡琰赎回,并将其嫁给董祀。蔡琰同时擅长文学、音乐、书法。《隋书·经籍志》著录有《蔡文姬集》一卷,但已经失传。现在能看到的蔡文姬作品只有《悲愤诗》二首和《胡笳十八拍》。历史上记载蔡琰的事迹并不多,但“文姬归汉”的故事却在历朝历代被广为流传。
人物成就
文学
蔡琰归汉后作有《悲愤诗》两首,一首为五言体,一首为骚体。其中五言的那首侧重于“感伤乱离”,是一首以情纬事的叙事诗,是中国诗歌史上第一首文人创作的自传体长篇叙事诗。清代诗论家张玉谷曾作诗称赞蔡琰的五言诗:“文姬才欲压文君,《悲愤》长篇洵大文。老杜固宗曹七步,办香可也及钗裙。”大意是说蔡琰的才华压倒了汉代才女卓文君,曹植和杜甫的五言叙事诗也是受到了蔡琰的影响。
骚体《悲愤诗》由于旨在抒情,首尾两节对被俘入胡和别子归汉的经历都比较简略,中间大篇幅自然风景用以渲染蔡琰离乡背井的悲痛心情,在这些对景物和人情的描述中,蔡琰极言它们与她故乡中土的差异,以此
轶事典故
默写古籍
蔡琰为丈夫董祀求情时,天气非常寒冷,曹操见蔡琰没有穿鞋又披散着头发,于是赠给蔡琰头巾鞋子袜子。蔡琰的父亲蔡邕家里曾经收藏了什么多古书,曹操问蔡琰:“听说你家原来有很多古籍,现在还能想起来吗?”蔡琰说:“当初父亲留给我的书籍有四千余卷,但因为战乱流离失所,保存下来的很少,现在我能记下的,只有四百余篇。”曹操说:“我派十个人陪夫人写下来,可以吗?”蔡琰说:“男女授受不亲,给我纸笔,我一个人写给你就是。”于是蔡琰将自己所记下的古籍内容写下来送给曹操,没有一点错误。
文姬归汉
文姬归汉是以曹操赎回蔡琰为故事背景改编的艺术故事,京剧
相关争议
丈夫争议
关于蔡琰在北方是否嫁于左贤王历来有不一样的看法:据《后汉书》记载,蔡琰是“没于”左贤王,而不是“嫁于”左贤王,而且一般匈奴王的妻子都被称为“阏氏”,但是蔡琰在北方二十年,没有这个称号,所以认为蔡琰与左贤王并不是夫妻关系;但另一种说法认为,曹操赎回蔡琰花费了非常大的价钱,远远超过了普通奴隶的价格,可以看出蔡琰在匈奴那边的地位也不低。一些文艺作品像京剧等就将蔡文姬写成左贤王的王妃。两种说法孰是孰非,仍存在争议。
作品争议
郭沫若在为曹操翻案的同时发表论文质疑蔡琰的作品是不是出自蔡琰之手。郭沫若等人认为《后汉书》所著录的《悲愤诗
人物生平
蔡为人博学多才而又精通音律,早期嫁给河东卫仲道,卫仲道早亡,二人又没有子嗣,于是蔡琰回到自己家里。
兴平二年(195年),中原先后有董卓、李傕等作乱关中,匈奴趁机劫掠,蔡琰被匈奴左贤王掳走。蔡琰在北方生活了有十二年之久,并生下两个儿子。
建安十一年(207年),曹操向来喜爱文学、书法,常与蔡琰的父亲蔡邕有文学、书法上的交流。曹操见蔡邕没有子嗣,用金璧从匈奴那里将蔡琰赎回来,并将蔡琰嫁给董祀。
而后董祀犯了死罪,蔡琰去找曹操给董祀求情。当时曹操正在宴请公卿名士,对满堂宾客说:“蔡邕的女儿在外面,今天让大家见一见。”蔡琰披散着头
后世纪念
纪念墓冢
陕西省蓝田县三里镇乡蔡王庄村西北约100米处,有一处名叫蔡文姬墓的墓冢,墓冢高约8米,林木葱郁,属陕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世纪90年代,蓝田县又在此建文姬展览馆一座,将文姬轶事及境内出土文物陈列展出,用四体书法镌刻《胡笳十八拍》于18块青色大理石上,墓前有蔡文姬雕像。在史书中,至今未曾发现关于蔡琰归宿的记载。此墓很可能是后人根据《三国演义》第七十一回的情节建造的假冢。小说的这一回显然是罗贯中托蔡琰、曹操之名虚构的,其中把蔡琰两个丈夫的名字改为“卫道玠”和“董纪”。对此不能信以为真。
纪念馆
蔡文姬纪念馆,是依蔡文姬的墓
凤翔扶风人,徙居登州宁海,字元宝,号丹阳子。初名从义,字宜甫。海陵王贞元间进士。世宗大定中遇重阳子王哲,从其学道术,与妻孙不二同时出家。后游莱阳,入游仙宫。相传妻孙氏与钰先后仙去。赐号丹阳顺化真人、抱一无为真人、抱一无为普化真君等。
五代时幽州人,字冲远,一作仲远。举进士第。仕南唐,历军事判官、中书舍人,李煜时累官勤政殿学士,左谏议大夫兼户部侍郎。卒谥穆。精词赋,有誉江南。性淡泊,与隐士陈曙为知交。好释氏,有《舍利塔记》。
黄景仁(1749~1783),清代诗人。字汉镛,一字仲则,号鹿菲子,阳湖(今江苏省常州市)人。四岁而孤,家境清贫,少年时即负诗名,为谋生计,曾四方奔波。一生怀才不遇,穷困潦倒,后授县丞,未及补官即在贫病交加中客死他乡,年仅35岁。诗负盛名,为“毗陵七子”之一。诗学李白,所作多抒发穷愁不遇、寂寞凄怆之情怀,也有愤世嫉俗的篇章。七言诗极有特色。亦能词。著有《两当轩全集》。
(?—约306)西晋河内温人,字绍统。司马睦子。少笃学,博览群籍。晋武帝泰始中,拜骑都尉,迁秘书郎,转丞。官至散骑侍郎。卒年六十余。注《庄子》。撰《九州春秋》。所作《续汉书》,论次东汉史事,纪、志、传均备,今存八志,北宋以后与范晔《后汉书》纪传合刊。
孟浩然(689-740),男,汉族,唐代诗人。本名不详(一说名浩),字浩然,襄州襄阳(今湖北襄阳)人,世称“孟襄阳”。浩然,少好节义,喜济人患难,工于诗。年四十游京师,唐玄宗诏咏其诗,至“不才明主弃”之语,玄宗谓:“卿自不求仕,朕未尝弃卿,奈何诬我?”因放还未仕,后隐居鹿门山,著诗二百余首。孟浩然与另一位山水田园诗人王维合称为“王孟”。